医疗器械企业医疗器械企业原标题: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鲁新”)、亚通汽车零部件(常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亚通”)、亚通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亚通”)、烟台鲁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鲁新”)、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亚通”)、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亚通”)、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重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分别为济南鲁新、常熟亚通、武汉亚通、烟台鲁新、烟台亚通、郑州亚通、亚通重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莱州支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实际为济南鲁新、常熟亚通、武汉亚通、烟台鲁新、烟台亚通、郑州亚通、亚通重装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500.00万元、13,978.26万元、65.00万元、1,458.15万元、8,313.70万元、0万元、3,239.93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烟台鲁新、武汉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4年3月26日公司与建行银行莱州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分别为济南鲁新、常熟亚通、武汉亚通、烟台鲁新、烟台亚通、郑州亚通、亚通重装在建行莱州支行的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医疗器械企业。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9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2023-010号、2023-015号和2023-024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医疗器械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从事汽车冲压件、滚压件、钣金件、金属内饰件及冲压件总成的研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及技术研究;销售:金属制品;批发、零售:黄金首饰;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销售;交通设施维修;货物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配件、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机床配件的生产、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第二十一大街与经南十三路交汇处14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债务人:济南鲁新、常熟亚通、武汉亚通、烟台鲁新、烟台亚通、郑州亚通、亚通重装
保证期间: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二、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49,736.89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1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